以前都是在看小说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情节,男主求婚,为了女主买下了一个小岛,或者度蜜月的时候会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
海岛,应该是极其漂亮的。
有纯净的海,湛蓝的天空,还有干净的大石头,可以躺在石头上看着天空云彩的变化,戴着耳机,大概是一大享受。可是唯一不爽的就是,为什么要和这个刚刚认识一天的人来这里?
与其这样,她认可那个人,是乔城。
登上了这个小岛后,还是被眼前的这个美轮美奂的景色震撼到了。
天空和海面几乎是一个颜色,蓝色的天空没有任何的云彩,这里不但有干净的石头,还有绿色的草地,偶尔还会跑过去一只白色的兔子,莎莎的声音偶尔响起,有时会看到兔子红色的眼睛,看着一条条鲜活的声明在自己面前跑来跑去。
不远处,坐落着一栋别墅。
从外面看是纯白色的,院子里种着花花草草,和外公家差不多的装饰。
这个岛上还生活了很多原住民,个个无比热情。
偶尔会见到陌生的热心肠的阿姨,会给陈姝羽做一些以前见都没见过的阿姨,第一次见面,皆是会问:“isthatyourboyfriend?”
每到这个时候,她都想要回答,不,他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一点儿也不熟,或许说是陌生人。不过那人就在身后跟着,纵使再想解释清楚,也不能把话说的直白。
每一次,到最后,都是含着笑回答,“no,ds。”
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陈姝羽觉得用朋友这两个字都是太牵强了。
而那些人偏偏不信,拉着陈姝羽叽里咕噜说了很多,因为语速太快,陈姝羽实在是有些听不清,只能明白个大概的意思。
一般都是说:“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害羞,我们都懂,所以也就不问了!不过你这个男朋友真的很帅,你也漂亮,你们很般配,祝你们早日有一个可爱的宝宝……”
她有的时候听不清,但是曹浩轩在英国长大,听懂是毫无压力的。
每一次,都会找很多的理由把她带走。
出来的时候,外公说,不用独处太多的时间,并且离开的时候,外公信誓旦旦的说,不出三天你就能明白那孩子的好。
揉着疼得发涨的脑瓜壳,跟在曹浩轩的身后。
两个人慢悠悠的朝着别墅的方向走,陈姝羽看到不远处好像是有一个人坐在地上,从这个角度上看过去,就像是在捂着伤口,看到曹浩轩和陈姝羽后,立刻挥手打招呼。
大脑飞速的运转着,立刻察觉到了应该发生了什么事情。
快速的跑了过去,因为距离还很远,等到来到那个人身边的时候,早已经是满头大汗。低头看了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年轻女孩穿着的纯白色的鞋子已经被鲜血染红。
陈姝羽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的血,一时间竟然紧张的不知道说什么?
实在是太过于慌乱,也忘记了说英语,直接颤抖着声线问:“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那女孩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死死的咬着唇瓣,“刚刚走路没看路,被东西扎了一下,不过没有什么大问题,上点儿药就好了。”
这脚上那么大的一个伤口,整个脚背都扎透了,怎么可能没什么大问题?
这个时候陈姝羽也差距到了这女孩儿会讲英文,立刻加快语速说道:“你先在这里等等我,我马上就回来。”
“你,能不能麻烦你先把我送到我的家里?”
陈姝羽皱眉,看了一眼四周。
这方圆几里恐怕都没有什么房子,而自己居住的别墅就在不远处。经过慎重的考虑后,说道:“我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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