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三十五章 写书  上帝指使自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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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有好好的睡觉了,这几天终于还是决定不起来,不为了写作而劳神吧,只想好好的休息来着。这几天一点都不想写来着,这几天一点也一点写不出来了。

    于是,我回去想了一下,有个东西一直刺着我,写下去就只能证明自己是个白痴,不写啊,只能证明自己没有努力,这是写也不好,不写也不好来着,你我能怎么办啊至少回不到原来的位置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啊。

    有时候觉得不写至少不会这么累,也不会有人自己是白痴,还可以享受一下休闲的生活啊

    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是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闭塞的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5,我是后天白痴,我的智商也高他不多,估计情商还不他吧然而我们的妈妈都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

    我和阿甘像任何一个普通孩子一样上学,阿甘并且认识了一生的朋友和至爱珍妮,阿甘的情商果然比我高多了,我都没有在上学的时候,能谈上恋爱,也没有认识我这一生的至爱来着,但是阿甘做到了,所以,阿甘是一个幸福的孩子,而我不是。

    在珍妮和妈妈的爱护下,阿甘凭着上帝赐予的“飞毛腿”开始了一生不停的奔跑。但是我没有这种天赋来着,我只是一个喜欢写东西,但是又写不好的人,我也可以做到一生不停的写,但是这并没有什么软用。

    阿甘成为橄榄巨星、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使者、富翁。而我呢,我成为了什么,我什么也没有成为,什么也不是,就算有一点称号,也大多数是自封的。

    但是,他始终忘不了珍妮,几次匆匆的相聚和离别,更是加深了阿甘的思念。有一天,阿甘收到珍妮的信,他们终于又要见面。

    但是,我也始终忘不了相亲女,几次匆匆的对话和一面之缘外,也没有什么值得吹捧的事了,虽然这也更是加深了我对相亲女的思念。有一天,我们约好要见面的,但是我们会不会见面,能不能还有什么展,欲知后事如何,我只想大家请听下回分解吧,我只想告诉你们的未完待续。

    我妈也常生命就像是榴莲,吃到嘴里味道往往出人意料。但是我们都是如此的坚持,只要是我们认定的东西,我们就不会放弃,我们会抓着我们的理想,我们的信念不停的跑着,直到找到它为止。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就像我一样,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我也是豁达、坦荡地面对写作。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我也是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我也是什么都不顾,我知道凭着直觉在写作这条路上不停地跑,我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天朝,但是我却没有信心能不能见到终点。

    每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

    每个看过上帝指使的人也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就是同样是傻子,但是他在美国而我却生在了天朝,这就我和他最大的区别吧

    但是,在写作这条路上,注定不好走,也不轻松,更不自由。上帝指使是一个占据着成年人躯体的幼童、一个圣贤级的傻子、一个越真实的普通人、一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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