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3章 云南四宝  明末命运之抉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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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准备东征过程中,杨昭也改变对云南的偏见,云南不但环境秀丽,而且物产丰富。

    不说别的,这云南面积甚大,比这个时候四川行省面积还要大。在对卫所制度进行整编,从各镇挑选一些精干千总、把总、大队长到各地担任卫所指挥使、千户长、百户长的同时,杨昭开始开发云南四宝。

    第一宝就是白银,云南盛产白银,宋应星所云:“然合八省所生,不敌云南之半。故开矿煎银,唯滇中可永行也。

    在弘治十七年(1504)年,云南的银课达到了1900余两,这也是明朝在那一年全部银课的数额。由此可见,云南银矿的开采占据了当时明朝银矿开采市场的大头。

    在前世,云南白银储备在全国排行第二,如此可见云南白银产量之大。

    看到云南白银产量如此之大,在全省局势安稳之后,杨昭当即召集各地矿商开会,并且正式颁布《矿律》

    宣布官府开放白银开采

    白银开采后必须避免水土流失,需在银矿周围栽种树枝

    对造成泥石流的处罚100两白银

    对所开采的白银施行七税一的政策

    所有矿商必须缴纳500两白银作为抵押金

    对净收入超过00两纹银的过人,超过部分征收十五税一的所得税

    对漏缴税赋的,直接从抵押金中间扣除

    众人虽然一个个财大气粗的,但对缴纳抵押金大家不理解,杨昭耐心解释,这抵押金就是一种保证金,是一种

    信誉,若是发生违反《矿律》有关事宜,官府可以直接克扣账面上的钱财,然后通知矿商补上。

    若是矿银生产的低落和破败,衙门可以用这些钱来安置旷工。

    除此之外,在顺庆的时候官府开始试运行《矿律》,开采煤炭的也需要缴纳00两纹银作为保证金。

    看杨昭如此解释之后,众人方才释然,很多人更言之凿凿的声明,过去不论是土司还是官府对矿商多有压迫,大家每年贿赂官府多达数千两纹银,若按照《矿律》收上来的不过千余两白银而已。

    第二宝滇马也叫做云南马,在云南东部的乌蒙山区,在大理等地都颇多。

    滇马体质结实、短精悍、运动灵活、善登山越岭、长途持久劳役、耐粗饲、有良好的适应性为其特点。在云南茶马古道就有很多滇马,他们穿行于山间道如履平地,以驮载能力持久见称。

    公马驮重60-100kg,母马驮重40~60kg,日行0k,可连续使役半月以上。乘骑一般日行45k,可在山区长途乘骑达到一月之久。且行走十余里不出汗,心跳如常。

    更为重要的可以通过茶马古道与西藏人交换战马,且在丽江北胜州(现在永胜县)有军马场,专门养殖各种滇马,如此一举解决军马紧缺状况,也为四轮马车提供了大量的动力来源。

    第三个宝贝就是大象,李定国向杨昭推荐象兵,在云南自古以来就有大象出没,受其影响,各地出现一些象兵,大家坐在大象上面,居高临下的冲锋,如此定可以大败对方。

    看到牵过来的几头大象,这个陆地上最大动物,做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动作,看到大象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笨拙,杨昭突发奇想,坐在象背上的除了传统象兵之外,再在上面放置几筐震天雷,边冲锋边扔震天雷的话,遭到象群袭击,鞑子必败无疑。

    抱着这个想法,杨昭试验几次,看到大象性格实在太温和了,炮火一响大象就惊得四处逃逸。

    看到这里,杨昭对象兵颇为谨慎,笑着对李定国说道:“这大象与战马还是有很大差异啊,大象性格实在太过于温和了,若是在战场上遭遇到什么火炮攻击,可能会四处逃逸的。

    逃逸的大象可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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