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52章:大战将起  抗战之铁血悍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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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针对诸位提出的公民基本权利上,在我看来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只是简单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他们还应该包括有生育权、专利权、民诉权、自由权、健康权以及生存权。”

    国家的根本任务周卫国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也对他们进行了总结,而现在所要说的就是公民基本权利问题。

    周卫国的目光扫过下面所有人道“在我看来,我们华夏本土上的每一名公民都拥有自由的生育权。

    我们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剥夺他们的生育权,他们有权利在自愿的情况下自由生育。

    前段时间有人曾给我提过意见,称我们的人口增长速度太快,现在我国每年都有大约三千万婴儿出生。

    如果除去死亡人数,我们每年的人口增长也会超过两千万,甚至更多,如果我们再不控制人口的增长,三十年后,我国将会人满为患。

    但我不这样认为,我们的公民向国家缴纳了税收,我们就应该为他们服务。我们的服务不是剥夺他们的生育权。

    所以在我们的法律当中应当体现出公民的生育权,每一位汉家子民都拥有自由生育的权利。”

    周卫国说道这里看了下面那些人之后才继续道“对于专利权,在我看来,我们就应该竖立起优秀的专利法。

    每一项发明的诞生都是发明者花费了大量精力研究出来的,任何人都没有在没有获得发明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仿造亦或是跟风制造他人的发明。

    我们要做好专利的保护,同时鼓励人们发明创造,提高我国的民族创造性。必须要遏制仿造跟风这种扼杀民族创造性的现象。

    而对于民诉权和自由权,在我看来,任何一名公民,在这片土地上都拥有绝对的自由权和诉讼权。

    面对不法商人、官吏以及其他人,任何公民都拥有对其诉讼的权利。不能因被诉讼人的身份亦或是其他原因就剥夺公民诉讼权。

    这一方面警司部必须要下达严令,任何报案事件,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处理,不得出现备案以后处理等情况。

    而在法律上也必须要体现出这一精神,曾经唐太宗说过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今一千多年过去了。

    我们不能做出连这句话都无法认识到的事。

    生存权,这是我们必须要写进法律内的东西。每一名汉家子女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拥有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权利。

    任何人,包括其父母都不得剥夺去生存下去的权利·······”

    周卫国之所以要加上生存权这一权利也是有原因的。

    众所周知,这个时期的华夏,在许多思想上都还十分守旧。

    比如说重男轻女的事情上,许多父母都有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生男,就宠的不行。

    生女,有良心,心软的还好一点,至少不会送人,他还会选择自己抚养成人。

    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受什么苦难。

    但如果是有些家庭,那就说不定了。

    对儿子那像是对待老大爷一样,对女儿,态度恶劣的不行。

    甚至是出现将女儿送人的情况。

    这些事情在周卫国看来,这是人世间的不幸,既然你将她生下来了,为何不好好待她?

    而健康权,也是针对这些情况做出调整的一项权利。

    要改变重男轻女的思想,首先在法律上就要体现出来。

    法律是不断修订的,现阶段的法律,就要在这一上面体现出来,也许不适合,但这东西不是不能修改的。

    等以后再次修改时再根据当时的情况修订就是,但现阶段,却必须要体现出这些东西来。

    良久之后,大约快六点时,周卫国的总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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