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起风  大唐田舍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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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这个报信的,与其说是衙役,不如说是个百姓。

    所以不像那些老油子一般,看见县里百姓的房屋大半被水冲倒,被雨淋透,第一时间想着给县衙汇报,想着找他们的父母官。

    这胥吏年岁不大却也是个老油子,但好歹也知道事情重大。马上向录事汇报,因为他还没权力直接向县令汇报,或者说是县令张钰没有权利直接指挥他更为恰当。

    因为一个县里,县令为长官,须躬亲狱讼。

    县丞为通判官,佐县令掌狱讼,县尉为判官,亲理庶务、分判众曹。

    主簿、录事为勾检官,主簿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录事掌受事发辰,检勾稽失。

    比如说有县里有案件,步骤就是先由录事或主簿受理诉状并登录受理始日,检查诉状内容和案件事实,无失则将案卷移交判官的县尉审理。

    县尉根据诉状所告内容再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断,并把判断结果请示通判官县丞参议和审核。

    县丞在推鞫、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审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评议法律的适合是否正确,如县尉判断无失则拟判并呈请长官县令决断。

    如发现县丞判案不当,则以法正之后再拟判并呈请长官决断。

    长官县令复议后,如认为拟判夫失则决断,有疑惑则或亲审或责令相关承办官重审。

    长官县令有判决权的,则依法判之,无判决权的,则依法断定,送上司复审。

    这就是四等官制。

    不仅仅是诉讼这块,其实整个县衙里所有的事务,都是按这个模式在处理。

    也就是说分成四大部份,录事先受理并核对,然后转交给县尉,县尉处置,然后主簿要监督,县丞再审核,最后交到县令手上复议通过与否。

    这是一个办公流程。

    一令三佐中县令最大,但四者各有分工又相互合作,相互制约,在这种模式下,其实县令的权力是受到了很大的制约的。

    一件事务处置,要一级一级处置并签署名字。

    录事签署要加检请,县尉为谘,县丞和县令均为依判,最后还要通过主簿的最后一道勾检程序,没有勾检官的最后勾检,那么程序上来说就不合法。

    这类似于朝廷的三省六部。

    中书省决议,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主簿不但勾检事务,还要监督官吏。

    主官虽管着全县,可也受其它几位佐官的制约。

    但是最为关键的是,说道底者这些当官的都是外地人,还各自互相攻歼。而胥吏都是一些都本地大族或者地痞流氓组成,控制着县里的仓库、乡团、服役、税收,在当地根深蒂固。所以大多数的县官都是和胥吏的合作,更有甚至直接架空县官。

    那中年录事却也知道事情紧急,立马向着后院走去,他知道今日县里的几个明公在饮酒作诗。

    “这……”

    厅门大开着,这中年录事刘文善看到厅里正在酣睡的众人,心下一阵发苦,随即眼中神光一闪,含笑着退出了大厅。走到,院子门处大声呼喊着几位主官。

    这会陇城县就刘文善的官职最高,所以他将府中衙役召集在一起。

    “诸位,此时明公们都在醉酒中,可是水灾肆虐,百姓还在水深火热之中。某家当仁不让,承此重担,救济百姓,也算不负朝廷所托。”

    一些人听的只为录事叫好,但是那些老油子和佐时冷眼相看。

    “张班头,你们壮班把手城门、仓库,巡逻街道,若发现不法,直接缉拿。”

    “赵班头,你们快班和某家上街组织壮丁救济百姓。”

    “王班头,你协助佐史做好物资支援和动员百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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