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上,夙家的夫妻俩瞧到了一副奇景。
他们那个看似活泼可爱、乖巧听话实则没心没肺、娇蛮霸道的宝贝儿子,竟然一副双颊绯红,羞羞答答的模样,连声音也细细软软的和小猫咪一样。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敢置信。夙春秋咳嗽一声,问:“夙致,是太热了吗?”
夙致无意识地咬着鸡蛋,偶尔偷偷看一眼宣凤歌,又迅速移开,目光羞赧。闻言回神道:“啊……没有啊。”
夙春秋毫不客气:“那你这副样子,怎么,谈恋爱了?”
“爸爸!”夙致叫了声,脸却更红了,眼角晕开一抹春意,“你胡说什么呢?!”
夙春秋冷哼:“你都快十九岁了,谈恋爱我又不会说你!不过你看看你,一点点都没学到我的优点,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谈三年了……”
看他越说越不像样,丛郁倒了杯豆浆放他面前:“哦?你十九岁就谈了三年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啊?”
夙春秋一个激灵,连忙求饶:“嘿嘿……老婆我说笑的,是暗恋了三年,暗恋了三年。”
夙致切了一声,他就猜到了。
宣凤歌微微一笑,致儿的父母,还真是有趣。
电视上播放着早间新闻:“最近,有村民在太白山一带发现大量墓葬群,考古专家连夜赶赴太白山……”
夙致听了一耳朵,便抛在了脑后,倒是宣凤歌顿了一下,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十点的时候,宣凤歌的剑到了。
两个快递员艰难地抬着包裹走进庭院,气喘吁吁地吐槽:“你们这是寄的什么,好重。”
宣凤歌连忙接过:“我来吧,辛苦两位了。”
快递员嘴巴张成O状,茫然对视,十分怀疑人生。
宣凤歌撕掉包裹,将三把剑都取了出来。夙致好奇地摸了摸,问:“这三把剑叫什么名字?”
宣凤歌提起那把狭长的剑,拇指在剑鞘口一拨,瞬间折出一道寒光:“此剑名为朱雀,乃天外陨石所铸,重一百二十斤,长三尺七寸,是我的本源之剑。”
他握着剑柄,轻轻一抽,“铮——”,剑鸣清越如龙吟,骤然起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肃杀之意。
朱雀的刃口不太像剑,反而类刀,剑尖也像是被斩断的刃口,和传统的宝剑全然不同,剑柄处还是雪白光亮的,越往下越透着妖异的红色,到了最后的那点尖尖,更是像烧红的铁水。
等夙致翻来覆去瞧完后,宣凤歌将朱雀收回鞘中,拿起第二把剑:“这把剑名为吞楚,乃是一把杀伐之剑,重一百四十七斤,长三尺三,是行军用剑。”
这把剑乌沉沉的,通体漆黑,剑身很宽,剑刃较钝,瞧着有点笨重。
宣凤歌又取出第三把剑,看向夙致,目光柔和,轻轻一笑:“这把剑名为玉颜千霜,是友人所赠。”
这把剑不仅名字好听,整体的铸造工艺也超级漂亮。银色的剑鞘镂刻着桃花与飞鸟,栩栩如生的藤蔓缠绕而上,剑鞘是黑白二色交缠的两根枝条,顶端还有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抽出来更显奇异,这把剑竟然是枯木所制!
夙致奇道:“这是木剑?”
宣凤歌低笑:“不是,昔年我偶得若木残枝,送与友人,没想到他竟用若木枝和乌木铸成此剑,又回赠给我。虽然若木与乌木带着一个木字,却并非普通的木料,非天火不化,坚韧锐利,不输朱雀。”
他随手挽了个剑花,“好几天没有练剑了……”
夙致眼前一亮:“我要看!”
宣凤歌潇洒一笑:“那致儿可看好了——”
夙家的后院里种满了花草,硕大的梧桐树上,两只鸟儿相互依偎,今日却被一阵肃杀的破空声惊起,拍打着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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