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慕家二少爷慕西瑞,就会让慕郗城不自觉想起他第一次用枪。
给了慕西瑞一枪,鲜血溅了他一身,只为护一个女孩儿:陈渔。
也就是在那天,慕郗城穿着染了血的衬衫抱着陈渔离开了慕家,和慕家人彻底断绝往来。
自此,一直低调的他开始不再隐匿锋芒,他清楚,只有自己无限的强大才能守护自己想守护的人。
可,谁都未曾料想,在他终于站上最高位置后,却在尘世间弄丢了自己最珍贵的人。
高处不胜寒,失去陈渔的四年里,再没有人读得懂慕郗城的寂寞。
*
翌日,邹家玫瑰庄园。
慕郗城看拿一本中医药针灸书于花丛中一边踱步,一边背书的女孩儿,眼神里是温和的。
时汕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上天的馈赠。
不论她待他多么漠然,他都有足够的耐心。
与此同时,邹婷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瞳孔不断抽紧。
疯了,因为她竟从慕郗城看姜时汕的眼神里看到了魔恋。
不是痴恋,不是迷恋,是比这些更恶劣更深层次的,魔恋。
如痴如醉,无可救药,他已经彻底为她着魔。
而她,一直陪在他身边这么多年,竟然还比不过一张和陈渔一模一样的脸?
邹婷嘲讽的冷笑,然后忍受不住的眼眶酸疼,二十九岁,她竟然还像个小姑娘一样被感情伤疼了就想掉眼泪。
转身离开这儿,在驱车到工作的路途中,她的脸上死寂般没有一丝情绪起伏。
时汕背完书,想要摘几支玫瑰花,准备回去给陈女士插花用。
玫瑰花:气香性温,味甘微苦,入脾、肝经,和血行血,理气治风痹。
在她一个学医的眼里,整个玫瑰花田都是蔷薇花科的中药材。
让她入味做中药在行,可真要挑花作花束,她确实不擅长。
这么想着,时汕又犯职业病,不自觉得将花瓣放进嘴里嚼。
慕郗城看她吃花,走过来训她,“直接就吃,也不怕不卫生?”
才不听他的,时汕振振有辞,“你难道没有听过神农氏尝百草的典故?他要是顾忌那么多,也就救不了那么多的人了。”
慕郗城浅笑,“心有大爱,咱们宝贝儿是个单纯善良的人。”
时汕眼神幽远,“学医久了,人人都会这样的。不是善良,是太惧怕看到生死。”
说这些话的时候时汕频频蹙眉,她必然有过不太好的经历。
——24岁看得太透彻,眼睛会受伤,会疼。
伸手刮了一下时汕的眼皮,慕郗城说,“夏天紫外线强,你站在这里太久会眼晕,我牵着你的手回家。”
有人牵着她的手走路,这对时汕来说一点都不陌生。
在法国失明的那段时间,她也是这么被陆时逸牵着手一步,一步向前走,从阴暗的病房被带到明媚的阳光下。
然而现在,和陆时逸经常握手术刀的手不同,慕郗城的手很烫,与她十指紧扣,灼热的温度似乎能透过他的掌心一直蔓延到时汕的内心。
*
从花田回到邹家,慕郗城见陈屹舒在给刚洗了澡吹干的Sheriff梳毛。
正想要过去帮忙,却见原本还乖乖地趴在地板上的Sheriff突然就不老实了。
高大的阿拉斯加,陈女士怎么压制地住他。
只听陈屹舒,“诶——”了一声,Sheriff就已经跑到了时汕的身边。
刚洗了澡的阿拉斯加,皮毛柔软,不过因为只吹了没来得及梳理,蓬松着,像个大绒球。
少了威严,别提多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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