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姐姐认识皇帝,我自然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宁兮小声道。
小家伙儿们瞪大了眼睛,惊讶极了。
“姐姐,你认识皇帝啊?”
“哇!好厉害。”
“姐姐,皇帝是不是很可怕?很凶啊?”
“当然不是。咱们的皇帝是很宽厚仁慈的人,他每天都想着,怎么才能让他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能让大家吃饱穿暖。”
宁兮给小家伙儿讲述了许多永和帝为百姓做的事情,一个个听得入了迷。
从宁兮口中,他们第一次对外面有了相对实际的认识。不再是从长辈口中,听来的小地方似是而非的认知。
下午,外出打猎的汉子们回来了。
他们每次打猎短则两三天,长则七八天,山里的猎物都聪明得很,想捕不是那么容易的。
“姐姐,我爹爹他们回来了。”
“宁兮姐姐,咱们过去看看吧!”
几个小家伙儿拉着宁兮向村口走去。
临近村口,小家伙们松开宁兮的手,直直跑向自己的父兄,一个个结实的汉子也伸手将小家伙儿抱起。
喜悦的气氛悄然蔓延,这个大家庭虽然不富足,却很幸福,或许正是因为没有那么多欲望,才能知足长乐吧!
打猎回来的众人也看见了不远处的宁兮,遥遥点头,抱着孩子抬着猎物进村了。
猎物是一只很大的野猪,鬣毛根根坚硬直挺,嘴边两根獠牙,粗壮吓人。
不过此时,野猪已经奄奄一息,四条腿被捆着,动弹不得。
村里专门处理猎物的空地上,已经有人忙活起来了,架柴、烧水、磨刀,大家各有分工,十分熟练。
宁兮好奇地站在一边,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虽然那头猪有些可怜,但丛林里弱肉强食,只能怪它命不好。
开始杀猪了。
掌刀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皮肤黝黑的男人,不高但很壮实,手上满是老茧,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手起刀落,野猪一刀毙命,没怎么挣扎就上了西天。
猪头下面有一个不大的木盆,鲜红的鲜血从脖颈处流下,很快便装满了。
那么大的头猪,血才那么一点,估计也就三斤左右。
接下来的流程,就是给猪开膛破肚了,宁兮在一旁看得不忍又津津有味。
当天晚上,村里煮起了菌子猪骨汤,味道还不错,只是有些腥。
现在还没有料酒这种东西,毕竟酒是很贵的。酿酒需要消耗粮食,对于酒的产量官府是有严格控制的。
去腥的大蒜,中原有种植,但比较少,目前依然属于昂贵的香料,一般老百姓用不起。
至于常见的卤料,桂皮、八角、山奈,价格同样昂贵。
因为这是南方特产,运到北方成本很高,现在主要还是作为药材使用。
后世很寻常的东西,这里的普通老百姓都用不起,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享用。
现代的孩子还真是幸福。
晚席上,大家伙儿都吃的特别开心,宁兮忽然想起了周家庄的阉猪,不知道怎么样?
那些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猪,肯定长得又肥又壮。
此时,周家庄的猪圈旁站着两个人,正是万时全和刘羡阳叔侄。
两人看着圈里懒懒散散的大肥猪,笑得合不拢的嘴,“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肥的猪,吃下去的粮食好像都长成了肉。”
刘羡阳赞同得点点头。
身后的妇女说道:“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听话的猪,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也不闹腾,这猪喂起来可真轻松。”
“这猪恐怕得有一百三四十斤吧!”刘羡阳猜测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