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6章 遗失在时光中的珍宝  男配宠辱不惊[快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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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贴主的标题是这样的:惊掉了我的钛合金狗眼, 《雄虫保护法》应该改名叫《我在帝国当祖宗》!

    随后是这位贴主的一串自述:

    楼主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在校雌虫学生,这不是恰逢周末吗?闲的无聊,便上星网找瓜吃, 瓜成功吃到了,还是一个大瓜。没错!就是议长阁下的声明视频。

    楼主是法律专业的,又有那么一点强迫症, 看完视频之后,我就再也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好奇心了。因为楼主虽然是学法律的,但真的从来没有接触过《雄虫保护法》, 对它完全一无所知,我相信很多同专业的网友们, 应该和我是一样的。

    所以楼主就火速进入学校的书库,抢在其他虫之前,借出了这部一直搁在角落落灰的《帝国雄虫保护法》,开始细细研读。

    然后, 楼主的三观开始裂了……裂就裂, 但楼主是坚强的(强迫症伤不起), 我捂住自己受到惊吓的小心脏, 勇敢的坚持了下去。

    看到三分之一时, 楼主满脑子怀疑虫生,觉得自己看的不是一部法典, 而是半虫小学生写出来的、满足王子病自我幻想的yy小日记,但楼主没有放弃, 咬牙继续往后翻。看到三分之二,此时楼主已经恍恍惚惚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大脑一片空白, 只知道机械的继续。

    直到翻完最后一页,楼主彻底佛了。我觉得我的眼界和心灵得到了一次完整的升华,以后看到再过分的案例,碰到再蛮不讲理的虫,我都不会再生气了。

    然后我第一次这么诚心的感谢我的雌父和虫父,谢谢他们将我生在了这个时代,从前我总觉得自己运气不好,以后我再也不会这么想了,我分明在出生时就中了宇宙级的大奖!

    好了,就说这么多。楼主此时已心态平和,稳如老狗,大家有什么想问的就尽管畅所欲言。『叼烟.jpg』

    下面是一连十几楼的……和!!!

    直到第18L,才有网友发出了前面所有楼层的灵魂迷惑。

    18L:不是,楼主你哔哔了这么多,你倒是说一说那部律法里都写了什么呀?不然光你一个人感想这么丰富,咱们也看不懂啊!

    19L:附议楼上。

    23L:+星网账号10086

    ……

    又是连续十几楼的点赞后,楼主开始现身说法。

    37L:我是楼主,既然大家都这么好奇,我就随便挑几条具有代表意义的条例给大家说一说,先说第一条,也是一开始就让楼主怀疑虫生那条,原文如下:

    凡雄虫触犯律法者,其相关责任、处罚都由雄虫监护人一力承担,监护人可为雌虫长辈、兄弟、伴侣、国家抚育机构管理虫,禁止对雄虫施加任何形式上的刑罚(危害种族帝国安全罪除外)。

    大家都是学法的,应该都看得懂不用楼主解释?这一条就在整部法典的第1页,所以楼主为什么怀疑虫生,想必大家现在也都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38L:!!!

    46L:!!!!!!

    53L:!!!!!!!!楼主你确定拿的是真正的法典,不是什么毁三观的yy小说?除了叛国罪,违法竟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封建皇朝的皇帝都没有这么牛批的!

    68L:53L兄弟,接受现实。楼主一开始也是和你同样的想法,然鹅我现在只能遗憾的告诉你,这就是帝国的法典,而且!现、在、仍、在、实、行、中!并且你以为叛国罪就会判刑了吗?你太天真了!

    法典第二条就是针对叛国罪的处罚(保护),上面明确规定,犯罪的雄虫会受到帝国军部五十年的贴身监视,若50年内没有再次危害国家的行为,则可以无罪解释。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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