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五尺长刀在空中舞出一个凄冷的半圆,连带起大泼的鲜血。长衫中年人双目圆睁,捂住胸前深可见骨的伤口,跌跌撞撞后退几步,手里的长柄二郎刀“铛啷”一声重重坠落在尘土里。 “停!你赢了。” 血色从指缝间涌出,中年人脸色灰白,忍着剧痛匆忙出声。 “还有呢?” 明明对方已经认输,陈酒却依然紧握刀柄,瞳光锋利。 “……” 中年人顶着刀子般的目光,头皮一阵发麻,语气中添上浓浓的苦涩。 “阳籁武馆……输了。” 陈酒这才收刀回肩,没有一点拖泥带水,大步离开阳籁馆。 经过门外的观战人群时,他顺手从一个小贩的扁担里拿了一盒药糖,根本用不着陈酒开口,武馆弟子立即上前掏钱,只求赶紧把这尊瘟神送出门。 陈酒坐进路边的汽车,沾血的长刀横放在膝盖上。 “下一家,恒源馆。” 车是薛征借的,司机也是薛征借的。开车的保镖正是那天雨夜里帮忙收尸的那个,三十多岁,小半张脸被灼烧的疤痕覆盖,看上去远比街头青皮花花绿绿的文身更具有威慑性。 汽车发动引擎,像一条肥硕的大黑鱼,挤入人流如织的大街。 陈酒一边咀嚼药糖,一边望向窗外,清甜微腻的滋味伴着“嘎吱嘎吱”的脆响在口腔里弥漫开,淡漠眼瞳中映出飞逝的旗袍、黄包车、洋货行、瘾君子…… 阳籁武馆,是第六家。 换句话说,只要再打三家武馆,他就会站上霍殿宇的擂台。 作为积威甚重的武行头牌,霍殿宇已经足足五年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手,一柄藏锋了五年的刀,到底是会锈迹斑斑,还是会宝刀未老,锋利更胜往昔? 陈酒摩挲着刀柄,腮帮一用力,后槽牙将一块药糖碾得碎烂。 “陈先生,恒源馆到了。” “好。” 陈酒开门下车,十五分钟后,回到车上,额头微微见汗,像是刚刚进行了一次晨跑,还拎着一纸袋的油煎烧卖。 “下一家,胜义馆。” 为了节省时间,他在今早出门之前,就将踢馆的帖子发给了几家武馆,并且让秦得利商行帮忙将消息放了出去。 “陈先生,胜义馆到了。” “好。” 大概五分钟,陈酒又开门上车,这一回,手里是琥珀果仁。 “下一家,夏虞馆。” 保镖吞了口唾沫,默默握住方向盘,心里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一个成语—— 摧枯拉朽。 “不过瘾呐。” 陈酒含了颗果仁,轻声自语。 恒源馆、阳籁馆、胜义馆,在武行中都是三流中的三流,软柿子中的窝囊货。如果把这段踢馆的经历编成一部评书,这几家馆主就是名字都不配拥有的路人甲,除非说书人想靠磨时间多赚几杯茶水钱,不然根本不值得多费笔墨。 幸好,下一家夏虞武馆,馆主的水平和云望大致相当,多少让陈酒提振了几分精神。 “陈先生。” “到了?”陈酒吞下果仁。 “额,还没有,”保镖回答,“就是我心里有些问题,实在憋不住,想……问一问陈先生。” “你说。” 陈酒对薛征的保镖们一直观感很好,都是战场上下来的汉子,性格直率,又懂收敛,相处起来就格外舒坦。 “我听老板说,您的师父被霍殿宇害死,您是为了报仇,才去踢馆的。” 保镖顿了顿,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我觉得吧,您是个快意恩仇的性子,既然如此,何必偏要跟霍殿宇擂台上见?想杀人,以您的本事,路子多得是。” “快意恩仇。” 陈酒笑了笑, “我问你,霍殿宇用阴招害死了我师父,我再去暗杀了霍殿宇,这就算报仇了么?” “不然呢?”保镖怔了怔。 “我当然可以拎着一杆枪,趁夜直接杀入中州馆去,把霍殿宇乱枪打死在床上。但那么做,世人会怎么讲?他们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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