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斜进房间的时候沈欢睁开了眼睛。
这一夜沈欢睡得很舒服,简直是他来到大燕朝睡得最舒服的一个夜晚,在这儿没有了山洞树林的蚊虫叮咬,也没有农家草棚里那些莫名的小东西在身上攀爬,有的只是房中淡淡的幽香和一个属于年轻女子的温暖气息,让疲倦的沈欢非常留念。
咦,不对!怎么自己的地铺旁多了一个属于女子的轻柔呼吸?
沈欢微侧着脸便看见柳嫣儿正半跪在自己身旁,目光有些痴迷的看着自己,右手似乎正往回收。
“嫣儿,你醒了多久了?”
见沈欢醒来,柳嫣儿脸色微红,笑道,“奴家可是醒来好久了,梳妆整齐之后正想叫醒公子呢!”
这个狡猾的小狐狸,自己分明是不想叫醒自己,说不定还偷偷的摸了自己的脸颊和头发。
沈欢也不点破,躺在地铺上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打趣道:
“嫣儿,要不要躺下来一起睡睡?”
柳嫣儿脸色更红,白了沈欢一眼,“公子就知道作贱奴家,哼,也不知道您夜里想了什么龌龊的事情,居然把自己弄成这般模样。”
说完一双好看的凤眼朝沈欢下身狠狠一刮。
沈欢顺着柳嫣儿目光一瞧,心里一阵大汗,奶奶的,出大糗了。
此时正值三月下旬,天气已然转暖,沈欢身上盖的丝被甚是轻薄,温暖而轻柔,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重量,唯一怪异的是自己下身竟然把本该平整的丝被给高高的既然沈欢的宝贝能名动京城,说不一定好多女人都还羡慕死自己呢!
只是她弄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集最优点一身的男子居然会被萧如冰所不喜,而千里追杀他,在京城也没有一个好一点的媒婆给他找一个称心的女子相伴,而最令她惊喜和意外的是就这么一个男子居然就被老天给生生的送到了自己的面前,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柳嫣儿突然感觉老天对自己居然如此之好,让她已经死了快二十年的心给活了过来,她感觉自己一定得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否则绝对会抱恨终身。
哼,你们不要的男人,本姑娘会把他当做绝世珍宝好好珍惜的,柳嫣儿心中暗暗的发誓道。
可同时她也清楚,眼前的男子,绝对不会是一个自己这样流落红尘的风尘女子能全部拥有的,她只想静静的陪在他身边,看着他,想着他,陪着他,在他苦恼的时候给他几丝属于女人的关爱,仅此而已!
想到此,柳嫣儿不理沈欢的那份难堪,只轻轻的扶了扶沈欢胳膊,柔声道:
“来,起来,奴家服侍公子穿衣!”
沈欢笑了笑,“还是我自己来吧,就一件外衫那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
“奴家愿意,今天能为公子穿衣,奴家很开心,过了今天也不知道何年何月在有这个机会了。”柳嫣儿坚持道。
看着眼前殷勤自己的柳嫣儿,如同一个温柔的妻子服侍自己的丈夫一般,沈欢心中升起几丝莫名的感动,在他的记忆中,这个女人应该是自己两世为人里第一次对自己表示出深深好感的女人。
虽然说她柳嫣儿脸上有一块不小的胎记,破坏了她那份绝世的风华,但沈欢并不在意,经历有些特别的他并不太看重一个女人的家世,是否美貌,他更看重的是一个女人的性情,对自己的好坏。
当然,那种家世极好,又有惊天美貌的女人能对自己情有独钟自然是极好的,可这世上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就如同萧如冰一样,人家根本就不甩自己,甚至连正眼都不想看自己一眼,自己又何必好高骛远的苦苦追求一些虚无的东西呢。
其实,这也不能说沈欢就没有志气,而是在他的认知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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